(吉隆坡7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在审阅Finn Lorry(马)私人有限公司双重违规的事件后,决定将该公司停运120天的处分,减至30天。
交通部长办公室今日发文澄清,违反陆路交通局安全检查与审计的案件,陆路公共交通机构一般都会处以30天停运的处分,而Finn Lorry被处以120天停运,是因为双重违规,包括ICOP审核未通过,以及在涉及交通事故后未能及时提供全球定位系统数据。
文告称,APAD高度重视未提供GPS数据行为,因为过去曾发生过公司拒绝提供GPS数据,以掩盖事故发生时的超速行驶。
文告提到,Finn Lorry旗下罗厘于2025年1月14日上午8时16分涉及一宗交通事故,因此APAD展开调查,并于3月6日向该公司索取 GPS数据,但公司未作出回应。

“随后,APAD于8月29日因未提供GPS数据,再向Finn Lorry发出书面解释通知书。
APAD也于10月30日,对该公司进行ICOP审核,但两次审核均未通过;APAD于是在11月27日因该公司未通过ICOP的原因,向Finn Lorry发出通知书。
“Finn Lorry同日作出回应,针对两次无法通过ICOP审核后,请求再给予一次机会。”
针对未提供GPS数据一事,Finn Lorry于12月11日回应称,最初APAD的电邮误入垃圾邮件文件夹,因而未能及时查阅,这理由获该机构接纳。
Finn Lorry两次未通过ICOP审核
交通部办公室澄清,根据APAD的既定程序,因没有通过ICOP审核所引起的停运处分,不会因事后采取的纠正措施而被撤销。
“这是因为有关处分是针对原有违规行为所作出的,而在Finn Lorry的案件,该公司两次未通过ICOP审核,直至第三次审核才合格。”
交通部办公室也强调,APAD针对交通事故调查而索取GPS数据,是一项极其慎重的程序,绝不容轻视,其目的在于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以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交通部希望所有运输公司能够建立并落实强而有力的安全文化,共同维护所人的安全,因为他们可能就是我们的至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