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7日讯)巫裔技术人员因家庭纠纷,与人闹到警局,竟在泊车场殴人,他今日被控时承认蓄意伤人罪名,被判罚款1500令吉。
39岁的被告阿末阿兹曼(技术人员),来自雪州史里肯邦安,被控于去年12月10日下午2时20分,在关丹警局泊车场内,挥拳殴打37岁巫裔男子脸部。
该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据案情,被告及受害者因家庭纠纷闹到警局时,在泊车场发生口角,随后被告挥拳击中受害者脸部,导致后者左嘴角受伤。
被告认罪后,以身为技术人员,月入5000令吉,供养妻子为由,要求被判最低罚款,惟承审推事华喜达最终判决被告罪名成立,罚款1500令吉或坐牢3个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主控官丹尼尔华菲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