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因虐待3名男童罪成,而被判坐牢10年的宗教老师今天上诉得直,10年刑期减至6年。
以法官拿督阿兹曼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批准被告莫哈末巴鲁尔(25岁)提出的部分上诉,并将保证金从1万令吉减少至3000令吉;另两名法官是拿督哈雅图和拿督莫哈末拉兹。
上诉庭认为,地庭与高庭此前针对上诉人4项控状做出的判决无误。

阿兹曼宣读判词时指出,上诉人在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时,已明白认罪的性质和后果,因此判决没有偏向上诉人。
“我们批准上诉人就刑罚提出的部分上诉,两项控状的监禁刑期减至2年,另两项控状刑期减至1年,总共6年;所有控状的保证金都是3000令吉。”
上诉庭维持每项控状刑期分开执行,及需守行5年的判决。
2024年9月26日,莫哈末巴鲁尔在巴生地庭面对4项虐待3名年龄介于10至12岁男童的罪名,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第31(1)(a)条文;他承认所有罪名,被判监禁10年。
根据控状,被告是在2间GISBH旗下的儿童之家,利用藤鞭虐打受害者,同时以膝盖按压受害者胸部等,相关行为对孩童们构成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