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讯)阿窿刀砍欠债人,导致对方伤重丢命,之后潜逃33年,在大马落网后遣送回新,如今80岁的他在承认蓄意重伤罪名后,昨午被判坐牢6年。
被告黄光健(80岁)原本面对一项谋杀罪名,后被改控使用利器蓄意重伤他人。
控状指被告在1990年11月6日傍晚5时至5时10分间,于达曼河水第14座组屋一楼和二楼间,用刀子捅一名27岁男子林金龙的大腿,导致后者伤重身亡。
被告上个月认罪,案展昨午下判。

案情显示,被告是大耳窿,因死者欠下约2万2000元(约6万9600令吉)债务,被告于是在案发当天带了一把刀,开着车子载两名同伙到死者住家找他。
两人在组屋底层见面,被告在追债过程中与死者大吵一架,还起肢体冲突。后来见死者爬上楼梯时,将刀子捅入死者大腿上。
死者试图抢走刀子,最后被告在与死者挣扎后,拿着刀子与同伙开车离去。
死者血流不止,他在救护车赶到前已失去意识。死者被送往亚历山大医院急救,不过他因大腿的胫前动脉被割,之后又出现肾功能衰竭,被转入中央医院治疗,最后于1990年12月8日过世。据死者医药报告显示,他因右脚中刀,导致肾功能衰竭以及败血症等并发症,最后致命。
被告案发当天晚上11时,逃到柔佛新山与朋友会合。他于2023年12月21日才被遣送回新。
法官昨午下判时说,被告带刀与同伙去收债,显示他预谋干案,加上他伤人后畏罪潜逃,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不过,考虑到被告的年纪,且有慢性疼痛、视力和听力下降、低血压导致在监狱里晕倒等因素后,最后判他坐牢6年。(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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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求刑期从被告在大马落网时算起,但法官说,被告当时是因为抵触大马移民法令才被还押,刑罚应从在新加坡开始还押时计算。
被告畏罪潜逃多年,之后因抵触大马移民法令,在新山被捕和提控。大马当局在被告坦承是新加坡人后,在2022年4月21日向新加坡领事馆提出将被告遣送回国的要求。
被告于2023年12月21日被遣送回国,隔天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