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1日讯)女子在店面走廊扫地时,忽然遭陌生男伸出“咸猪手”抚摸及捏臀部,男子今日被控上甲市爱极乐法庭否认非礼罪,法庭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案件定明年2月23日过堂。
被告是来自槟城的莫哈末阿兹鲁拉(38岁),被控于今年12月27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在甲市1 Lagenda花园某店面前,触摸及捏21岁女子臀部,抵触刑事法典354(对他人使用暴力并有非礼意图)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坐牢10年或罚款或鞭打,或两者兼施。
(视频:郑素瑾)
被告在推事希娜莎达面前否认有罪后,在没有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他是经营饮食生意,由于家人并不知道他被捕及被控上法庭,因此,没人保释他,要求法庭减轻保释金。
推事随后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4000令吉保外,案件定明年2月23日过堂。
主控此案的是莫哈末阿兹法副检察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