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年轻技术人员涉嫌猥亵3名年龄介于5岁至7岁女童,在法庭面对7项控状,但他不认罪,并指会让其雇主证明事发时他是在工作。
29岁的被告为莫哈末依兰,昨日在新山地庭被控7项控状。
第一项至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4月5日上午约11时,在巴西古当对受害女童进行猥亵行为,包括拍摄女童衣物被掀开、暴露身体部位的视频,制作儿童性虐待内容。
第四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4月5日上午约10时30分,在同个地点对一名年龄为6岁两个月的女童进行身体上的性猥亵。
第五项控状同样涉及该名受害女童,被告在同日期和地点拍摄该女童衣物被掀开、暴露身体部位的视频,制作儿童性虐待内容。
第六项控状指被告于同日上午约10时59分,在同个地点,对一名7岁三个月的女童实施具有性目的的身体性猥亵行为。

第七项控状指被告在同日期和地点,拍摄女童衣物被掀开、暴露身体部位的视频。
被告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5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0年,以及不少于6下鞭笞。
被告也分别在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及第14(b)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另可加鞭笞刑罚。
被告在庭上点头明白所有控状,但不认罪,并申请保释,以向其雇主领取不在场证明。
主控官诺法拉副检察司指出,根据新山柏迈医院院方的报告指被告精神状况稳定,适合接受审讯。
法官诺阿兹雅蒂不批准被告保释申请,并劝告其尽快委任律师,而将案件定于明年2月27日过堂。
法官也获悉,被告曾于去年8月29日在新山地庭,对相同控状作出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