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大马著名歌手黄明志是因感染甲型流感病毒,而在今日没有如期为他被控一项吸毒和一项拥有毒品罪的案件,到推事庭为案件过堂出庭。
现年42岁的黄明志是于10月24日,在吉隆坡第一和第三推事庭被控1项拥有毒品罪和1项吸毒罪,但都不认罪。
黄明志的代表律师郑清丰(译音)今早先后在第三和第一推事庭,告知告知推事阿伦佐蒂和阿蒂嘉,黄明志因身体抱恙而没在今日前来法庭为案件出庭。
他说,其当事人的担保人已给予黄明志的病假证明和医药报告,接着将文件交给推事。
第三推事庭最终择定,黄明志被控吸毒的案件将于下周一(22日)再次过堂,至于第一推事庭则择定黄明志被控拥有毒品罪的案件,将于2026年1月19日再次过堂。
郑清丰在庭外向媒体证实,黄明志是因确诊甲型流感,而无法在今日出庭,并获得从昨日算起至明日的为期3天病假。
黄明志被控于10月22日傍晚7时15分,在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的厕所内,经尿检结果后,被发现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冰毒、克他命以及四氢大麻酚(THC)的毒品成分,因此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得接受为期2年但不超过3年的监督。
他也被控于10月22日下午大约4时30分,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拥有5.12克疑为摇头丸的毒品,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法令,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5年和不少于3下但不超过9下的鞭笞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