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国内其实早已有囚犯获准居家服刑的先例;因此,一旦高庭于下周,就纳吉为寻求政府执行、据称已获批准其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入禀的司法检讨案件,作出有利于纳吉的裁决,其当事人理应即时获准返家服刑。
沙菲宜说,政府届时可针对高庭判决提出上诉,但他认为政府不应向高庭申请暂缓执行裁决,因为此事攸关纳吉的人身自由。
“然而,我也意识当局必须为此事(居家服刑)作出安排,安排狱卒等等,这可能会耗时几天。”

沙菲宜今午在法庭大厦召开记者会,受询及若高庭下周一(22日)作出有利于纳吉的判决,他是否会要求高庭宣判政府应立即让纳吉居家服刑的问题,如是回应。
李孝式长孙李福文为例
沙菲宜:囚犯居家服刑有先例
他也以马来亚独立后首任财长已故敦李孝式的长孙李福文,被判谋杀罪成的案件为例,说明这是我国曾有囚犯获准居家服刑的先例。
李福文被控于2000年8月22日,在旧时被称为吉隆坡新王宫路,拦车开枪射杀当年他素不相识的52岁女会计师李月友。

上诉庭于2005年3月26日,一致批准控方针对高庭援引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判处李福文误杀罪成和监禁8年的判决而入禀的上诉,改判他谋杀罪成和死刑,联邦法院三司也在隔年维持上诉庭原判。
李福文于2008年1月获时任国家元首特赦,把死刑减为监禁20年。
沙菲宜指出,李福文之后再获特赦,监禁刑罚进一步减至15年,但其母亲已故拿督王清金逝世后,其父亲拿督李剑桥病重,无人照料。
因此,他说,李福文以上述理由申请居家服刑,以照顾父亲,其申请在2000年监狱条例下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