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8日讯)早前因路边掠夺案而被判入狱24个月的无业男子,因同一罪名,再次被控上法庭,但他否认有罪。
现年41岁的被告占里尤索夫,育有4名孩子,他昨日在峇株巴辖地庭,再面对4项涉及掠夺案控状,而这4起案件涉及4名女性受害者,其中包括两名乐龄人士。

根据第一项及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6日和8月29日,上午11时至中午12时28分左右之间,在峇株巴辖县铁山大路Y分叉路和巴里班卡斯斯里巴西路,掠夺两名分别66岁和75岁妇女的金手镯。
第三和第四项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7月17日和今年2月24日,上午9时30分及下午6时左右,在峇株巴辖县永平阿曼路以及龙引镇大街,抢夺两名皆为51岁女子的项链。
被告4项罪行皆在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4年或鞭刑。
根据警方调查,被告是锁定年长人士为目标,并在骑摩哆时抢夺受害者身上的首饰。
警方也发现,被告每次作案,都将所骑的摩哆更换摩哆的“伪装罩”,也会更换自己的穿着,避免自己被警方锁定,而抢夺而来的首饰,都会带到居銮一家金店转卖。
被告皆否认有关罪行。
此案主控官为莎丽法娜塔莎副检察司,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承审法官奥斯曼阿芬迪裁定此案件于明年1月15日过堂。
上周二(12月9日),被告在麻坡推事庭和麻坡地庭,就销毁行掠夺案的赃物以及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的罪名认罪,因此分别被判坐牢24个月和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