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黄慧琪
(新山17日讯)“保母藏尸”案;法官将案件展期至明年8月进行审讯。
涉嫌疏忽导致婴儿死亡并埋尸的华裔保母吴美玲(40岁,单亲妈妈),其代表律师于上个月19日向主控官申请降低刑法的文件(Surat Representasi),由于接纳相关申请需时间,承审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允准有关申请,择定今日过堂。
根据马来西亚法庭电子立案系统(e-Filing System)官网记录显示,被告面对的两项控状,分别定于明年8月5日及6日、8月26日及27日,上午9时在新山第一地庭进行审讯。
早前报导,拥有前科的吴美玲(40岁,单亲妈妈),涉嫌于今年7月疏忽致死及擅自处理1岁华裔女童的尸体,并于今年8月23日被警方逮捕并延扣6天后,8月29日被带往地庭面对两项控状。

根据第一项控状指她于今年7月20日,在位于柔佛州依斯干达布蒂里浩然山庄的一个住家单位,疏忽照顾一名1岁女童。其因此牴触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31(1)(a)条文,并可与第31(1)条文判刑。
第二项控状指她于今年7月21日晚上8时左右,在柔佛州笨珍北干那那莫哈末沙烈路,擅自处理及隐藏1岁华裔女童的尸体,企图隐瞒女童死亡真相,以逃避罪行。其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201条文(销毁证据及维护犯罪犯者),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被告吴美玲也在去年9月涉及疏忽照顾,导致一名两个多月大女婴脑出血及缺氧后被提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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