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1日讯)男子在油站女厕偷窥女子如厕,今日在甲市爱极乐法庭承认自己可耻行径,最终遭判罚款4000令吉。
被告拉梅斯(39岁)在推事诺阿菲卡面前,直认不讳,被告随后遭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入狱6个月取代。
根据控状,被告于12月8日上午7时30分,在甲市爱极乐国际贸易中心的马石油油站,故意闯入女厕,意图偷窥一名28岁女子小解,抵触刑事法典509条文。

被告在没有律师代表下求情时说,他患有椎间盘滑脱(slip disc),需长期到医院接受治疗,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主控此案的哈妮丝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施以相应刑罚,以作为对被告及社会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