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讯)厂工为贷款度日,将户头转交给他人以换取个人贷款,怎料成了“钱骡”,他今日面控认罪时哀求法官给予最低刑罚,遭判处1万令吉。
36岁被告莫哈末沙菲克今日被控将自己的户头转交给他人使用,导致一名女子随后被一个虚构的兼职工作诈骗团夥利用,被骗走1万9800令吉。
被告今日在法庭面控时认罪,并于庭上哀求法官莫哈末凯里网开一面,让他的刑罚减至最低,因为他家里父亲中风、妻子没有工作,尚有子女还在读书,他只是一名厂工,每月薪水只有1700令吉,家里经济全由他一人承担,现在又面对多宗审讯,生活百上加斤。

法官宣判被告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金,可以6个月监禁替代。
控状指出,被告今年4月28日下午5时20分至5时37分之间,在不具任何合法依据下,间接参与了一笔涉及1万9800令吉存入其名下位于巴莪一家银行户头的交易,牴触刑事法典424C(1)条文(直接或间接使用支付工具或账户进行非法交易);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15万令吉或坐牢最高10年,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一名女受害者,声称有人透过社群媒体提供了一份根本不存在的兼职工作,当时,受害者被告知要推广一家酒店,并可获得房价10%的佣金。
受害者按对方指示,汇款进入被告名义开设的银行户头,存款后,受害者被告知需要再次付款才能取回这笔钱,受害者才因此感到怀疑和受骗。
受害者获知被骗后,愤而报警,警方于古来逮捕了被告。
调查发现,被告为了获得个人贷款,将自己的银行户头和个人资料交给了一名身份不明的女子,并涉及多宗相关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