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卫生部正在探讨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586法令)的多项修订工作,以扩大监管权,尤其是私人医院过度收费方面。
卫生部副部长拿督鲁卡尼斯曼指出,此举至关重要,表明医疗费用上涨和服务使用率也涉及财政部和保险领域。
“我们正探讨适当的修订,以扩大586法令的监管范围。除了谘询费,我们还将其他费用也纳入监管范围,以控制医疗费用上涨。”

鲁卡尼斯曼今日在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林格斯瓦兰上议员的提问。
针对拿督斯里维尔帕里的附加提问,鲁卡尼斯曼解释,有关法令仅规范谘询费和手续费,不包括药物或设备费用。
他说,卫生部去年共收到817宗投诉,并就其中188宗处以罚款,包括谘询费(70宗)、手续费(48宗)及药物费用(25宗),其余案件均属于卫生部监管框架内。
他表明,若民众被收取过高的谘询费,可透过卫生部网站提交投诉,或联系私立医药守则管制单位(CKAPS)。
“不遵守586法令费用表的私人医疗机构,可在该法令第106(4)条文下收到警告信或罚款等处分。”
他补充,一旦罪成,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可面临最高5000令吉罚款,机构、公司、合伙或协会最高可被罚款1万5000令吉。在适当情况下,也可能发出撤销执照的解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