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土团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阿兹曼今日在地庭,被控5年前涉嫌与商人阿马阿苏亚德合谋,在吉打州政府旗下养牛合资项目中教唆他人收受40万令吉贿金,但不认罪。
根据控状,阿兹曼涉嫌与阿马阿苏亚德合谋,并教唆阿马阿苏亚德从一名男子莫哈末哈山纳因(39岁)收受40万令吉贿金。
控状指出,阿兹曼随后指示吉打农业控股有限公司(KAHB)总执行长,向莫哈末哈山纳因发出该项目献议函,作为协助获得吉州政府旗下牛只养殖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报酬。
他被控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5时,在万宜新镇第9区Angsa Emas Beaute私人有限公司办公室前路边,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8(1)(c)条文(串谋),并与第16(a)(A)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为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本案主控官为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和阿斯马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苏仁德兰、尼占慕丁、莎莎莉娜和沙希阿德利。
慕阿兹考虑到阿兹曼的国会议员身分,建议法官以10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但附加条件是被告必须将护照交由法庭暂时保管。
苏仁德兰对过高保释金,以及交出护照的建议提出反对,因当事人身为国会议员,必须出席国会会议,还与妻子育有5名孩子,不存在潜逃风险。
法庭最终批准阿兹曼以7万5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附加条件是阿兹曼必须将护照交由法庭暂时保管,并择定明年1月13日过堂。
商人面对2控状不认罪
阿马阿苏亚德否认2项控状,即向莫哈末哈山纳因索取并收受40万令吉的现金贿赂,以帮助后者获得吉打州政府旗下养牛合资项目。
这名商人被控于2020年6月20日和23日,在万宜新镇第9区的一家餐馆和一家公司附近的路边,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为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法官允许阿马阿苏亚以7万5000令吉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其他保外条件包括每月须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并将护照上交法庭暂时保管。
法官将案件定于2026年1月13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也是慕阿兹阿末和阿斯马副检察司,阿马阿苏亚德代表律师则是尤嘉纳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