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内政部指出,我国已通过国家安全理事会第23号指令,赋权实施难民登记文件(DPP)计划,作为唯一用来核实难民身分的官方文件,让政府取得难民资料,作为解决滥用难民文件问题。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解释,我国并非《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与《1967年难民地位协定书》的签署国,因此难民登记程序是由联合国难民署(UNHCR)单方面执行,政府无权管控难民数量、登记程序和他们在大马境内的暂居地。
“难民署没有义务向大马提交正式数据,但基于人道考量,大马作为过境国,允许难民在我国暂居我国,直到能安全返国或前往第三国安置。”
他周四(4日)透过书面,回答土团党江沙国会议员拿督依斯干达祖加奈提问称,为解决相关问题,政府在2023年制定难民管理机制,需依照大马法律执行,并以难民登记文件作为唯一核实身分资料。
“依照大马法律推行的难民登记文件,预期能在不依赖与外国机构合作或资料的情况下,有效处理难民文件滥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