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5日讯)26岁男子将银行户头借给诈骗分子,转账2731令吉,如今换来6个月牢狱之灾!
被告诺阿查利扎来自霹雳州瓜拉江沙,他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面控。
被告被控于今年9月3日下午1时21分至4时35分之间,在麻坡县珍峇卡士拉丹花园一个单位内,在没有合法目的的情况下,让其银行户头被间接汇入一笔2713令吉款项,抵触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法案第424C(1)条文。
一旦罪成,可判处1万令吉至15万令吉的罚款,或3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一名女事主(26岁)通过社媒看到一则售卖宠物猫的广告后,即联络上一名自称为卖主人士,最终以355令吉购得一只猫。
该女事主再被要求支付动物证书及抵押金,并于上述日期及时间在住家内分三次汇款总额2731令吉至被告的银行户头。
女事主完成转账手续后发现对方“消失”,惊觉受骗后报案,麻坡警方经过多个月调查,于本月3日被告往当地警局问话,并于今日将他控上庭。
被告聆听控状后选择认罪。他在求情时指出,父亲因中风瘫痪,且妻子不久前因意外脚骨折,还有一名尚年幼的孩子待照顾。
此外,被告也一度哽咽坐在被告席上,远到而来的亲友也忍不住留下眼泪。
法官莫哈末凯里裁定被告罪名成立,罚款一万令吉,若无法缴纳罚金,则以6个月坐牢替代。
据了解,被告因无法承担罚款,选择以坐牢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迪雅娜副检察司。
图: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