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轿车与摩哆疑在更换车道时引纠纷,期间新加坡注册车牌的摩哆骑士更当街拿石头袭击轿车,造成轿车的挡风镜和后车窗爆裂!
事主轿车被袭击后,他们一路狂鸣笛,惟骑士并未停下,并快速逃离。
此事件是于昨日上午约8时20分,在马新第二通道高速公路,从柏伶收费站往新山武吉英达花园车道发生。
一名女子于昨日在社交平台Threads分享其乘坐的轿车遭袭击的可怕经历,并附上轿车后车窗被砸穿大洞的照片,从照片可见后座椅子上有一块大石头。

女子在帖文写到,其轿车这个“疯子”(摩哆骑士)砸了,大家如果遇到他要小心。
她描述,事发前,他们经过收费站后,已打信号灯准备切换车道,并且轿车也已成功占据半条车道,未料一名摩哆骑士从后方快速驶近,按喇叭挑衅,还竖起中指。
“他击破了我右侧车窗,我们为了记下车牌号而追着他,然后他在隧道附近捡一块大石头,追上来想朝乘客座投掷,但我加速后他没得逞,最后,在红灯前停下时,他从后方用石头砸中了我的轿车后车窗。”
据了解,事主已向新山柏伶花园警局报案,同时,她也尝试向狮城警局投报,惟没法用于登录新加坡政府服务的“Singpass”数码身分,而未能成功报案。
另外,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主任古马拉山助理总监昨日发文告证实,警方接获一名30岁本地男子的投报。
不过,根据警方文告指出,事主曾针对摩哆骑士突然变换车道鸣笛,随后摩哆骑士才追赶事主的轿车,并朝轿车砸石头。

警已开档调查
警方正式针对骑士朝轿车砸石头案,开档调查。
古马拉山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7条文(蓄意破坏)和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及危险驾驶)展开调查。
他指出,在刑事法典第427条文下被定罪,将被判处不少于 1 年和不超过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被定罪,则是不超过5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和不超过1万5000令吉,若是重犯者则刑罚翻倍。
他呼吁任何了解此案相关信息民众,可前往附近警局提供资料或致电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控制中心(07-5113622) 或热线(07-5114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