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泰国合艾及国内多地接连发生洪灾,不少人因道路中断或受困外地而无法如常上班。面对天灾时,受影响员工或许不需要动用个人紧急事假,可申请在天灾期间使用的特别假期。
这种假期通常被称为 “一般紧急假”,多用于洪水或其他突发状况,导致员工无法或不能保证安全前往工作地点时使用。
据网媒“SirapLimau”报导,受影响员工可申请这类特假,旨在让受影响员工避免使用紧急事假、专注撤离与自救、处理家中事务、避免因缺勤被扣绩效,以及在道路封闭或交通危险时确保安全在家。
政府曾在2021年12月严重水灾期间,允许受影响公务员申请与灾情相关的紧急假。
此外,许多政府部门承认“一般紧急假”,并可将其批准为 “无记录假”,不会扣除员工的紧急事假、年假或其他假期配额。不过,最终批准权仍取决于各部门主管。
至于私人界员工则需视雇主而定,1955年雇佣法令不强制将天灾假列为法定假期,也不强制雇主提供付费紧急假。
部分企业将洪灾缺勤归类为特假、慈悲假、灾难假,或不扣紧急事假;若公司无相关类别,员工则可能需要使用紧急事假或年假。
尽管法律无强制要求,但不少雇主在灾害期间仍会体恤员工,选择不扣除他们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