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说,房政部正重新探讨城市翻新法案中,30年楼龄的翻新门槛。
他指出,房政部了解各界对30年楼龄的担忧,因此正以更具包容性方式,重新检视相关门槛,纳入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以确保落实方式更公平、务实,并符合人民利益。
他解释,设定30年楼龄是基于合理建筑物寿命的考量,而城市翻新的参考年限为25至40年需进行大型提升工作;40至60年多数建筑物需全面翻新或考虑城市翻新;70年的建筑物若没精心维护,就被认为已过时,历史建筑物除外。
倪可敏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方式,回答马华亚依淡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魏家祥的提问时说,依据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85A条文规定,所有高楼层建筑物每10年必须进行定期检查。
“这表明我国建筑物的标准使用寿命为50至60年,但这并非确保建筑物结构稳固的主要因素。
“相反,建筑物的稳固性、耐久性和宜居性还受其他各种因素影响,这些因素通常会随着建筑物建成后使用年限的增加而逐渐老化、变得易损并最终过时。”
他强调,房政部正研究优化城市翻新法案的楼龄门槛,并将技术、经济、社会和建筑实际状况等多重因素纳入考量,以确保相关政策不会加重人民维护成本或重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