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6日讯)木匠承认非法盗取逾5公斤沉香木(Gaharu),今日在地庭面控拥有森林资源罪名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5000令吉为代价。
41岁的哈纳菲拉法依,来自关丹甘榜古邦依干芝拉汀,控于10月13日上午11时15分,在关丹珍多达拉一住宅区某住家内,拥有重5.75公斤沉香木,并没有支付任何森林产品特许权使用费、溢价和税款。
该行为抵触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84(1)条文,经彭亨州政府根据国家森林法令批准使用的1986年国家森林法规,以及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84(4)条文被判,同时可在刑事法典34条文下宣读,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据案情,彭州森林局巡护员接获公众投报,前往被告住家展开突击调查,发现3名柬埔寨籍男子依据被告指示,锯割一批沉香木做为出售用途,当场充公沉香木、4台大小电锯、一台电子秤及各种木匠工具等证物。


哈纳菲聆听控状内容后,选择认罪,与妻子共育5名孩子包括其中3人在求学中,供养年迈父母,尤其是母亲患病,希望判予最低罚款为教训。
彭州森林局主控官慕哈末沙利查指这类盗取森林资源行为,造成州政府蒙受不必要损失,而且被告是可向州森林局申请许可执照和缴纳应付税金。
法官莎芝丽娜经考量,判决哈纳菲罪名成立,罚款1万5000令吉或入狱3个月替代,所有充公品交由政府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