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独家报导)警方口头保释期届满后,还可以多次延长!
卷入台湾女网红命案的大马著名艺人黄明志,明天警方口头保释期即将届满,若女死者谢侑芯的完整尸检报告尚未出炉,警方或可再次延长黄明志的保释期。
根据早前报导,黄明志早前被警方以谋杀条文调查并扣留;推事批准了首次延扣黄明志6天,以及第二次延扣3天;黄明志随即获警方口头保释,即从本月13日至本月26日,也即是明天。
警方消息向《中国报》透露,由于副检察司要求警方提呈,附有化验报告的完整尸检报告,因此暂未有足够的证据进行如提控等下一步行动,黄明志也因此获得警方口头保释直到本月26日。
“若在26日之后,该报告仍未出炉,警方可再申请延长保释;至于具体延长保释几次和多长时间,则视案情和调查进展而定。”
消息人士指,警方在保释期间,将无法再援引谋杀条文对黄明志再次逮捕或延扣,而是会依据其在保释期间的相关权限,随时传召对方协助调查或出庭。
“若涉案者不配合,不排除警方会向法庭申请逮捕令并实施逮捕。”
对于警方在调查过程中若出现新线索,是否会援引其他相关条文重新逮捕并延扣涉案者,消息人士称尚无定论;但通常情况下,若涉案者仍处于保释期间,警方多数会选择传召其协助调查,而不会重新逮捕。
“除非涉案者涉及新的案件,否则警方一般不会采取逮捕和延扣措施;具体做法仍需视案情及调查进展而定。”
新闻背景
台女网红谢侑芯猝死案于10月22日下午约1时40分,在吉隆坡金三角一家酒店客房被揭发。
根据同房的黄明志口供,他发现谢侑芯在浴缸昏迷,曾尝试向她施以心肺复苏急救,但不果,急忙召来救护车。黄明志声称,他当时是与谢侑芯在酒店讨论一项影片拍摄专案。
警方据报到场后,在房内查获约9颗蓝色疑似摇头丸的药丸,黄明志的初步尿检对4种毒品呈阳性反应。
黄明志于10月24日被控两项罪,其一是抵触危险毒品法令39A(1)(拥有毒品)条文,其二是抵触15(1)(a)(滥用毒品)条文。黄明志获准以4000令吉保外,案订12月18日过堂。
日前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法迪尔宣布,警方已将谢侑芯猝死案转为援引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调查,并将逮捕黄明志;黄明志于11月5日凌晨到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投案,被警方延扣6天,直到11月10日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