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尔兹里指出,2017年就业保险计划法令修正案要求雇主在招聘前,必须向社险机构通报所有职位空缺或新增岗位,并在填补空缺后向社险报告,可能增加雇主的行政负担。
他说,即使这是为了强化收集工作匹配和劳动力的市场数据,但这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行政负担,因此需要在时间与程序方面提供清晰的指南。
他说,就业保险计划修正案赋权社险机构,执行政府指导的计划、培训举措和财务援助,以提升劳动力储备程度,同时有权通过就业中介服务,向包括非就业保险计划缴纳者在内的所有人士提供就业服务,例如职位匹配、职业谘询及职业规划指导,并可委任持牌就业中介协助开展上述服务。

“尽管我们认可这些扩展服务的潜在价值,但我们强调,这需要厘清治理框架,以及委任就业中介所涉及的成本。此外,我们也质疑社险机构在制度上,是否适合承担更广泛的就业中介职能。”
莫哈末尔兹里发文告指出,该公会欢迎引入“非工伤社险保障”,使员工在工作范围之外受伤时仍可获得保障,各方对强制性落实该制度感到担忧。
他说,此举实际上引入一种超越传统雇佣风险的强制保险形式,出点是好的,但需取得平衡,在加强劳动者保护的同时避免造成过度的财务负担。
他说,该制度将使员工缴费率逐步提高,因此,尽管此举扩大了保障范围,但需清晰沟通,避免员工因分阶段缴费率上调而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