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南希苏克里说,她个人认为,在“你情我愿”情况下发生关系的未成年人不管是男性或女性,双方都应得到保护,而不是一味地惩罚他们。
她解释,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心智还未完全成熟,他们尚无法分辨自身行为将带来的后果。
她也认为,未成年人应该被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从惩罚中意识到自己犯下的过错并重塑品性人格。
南希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砂人民党斯里阿曼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多丽丝苏菲雅的提问。
她说,国家现有法律针对法定强奸罪的刑罚,是该名涉及强奸罪的男性,无论岁数,若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则一律视为犯下强奸罪,无论两人是否是“你情我愿”。

“身为大人,我们应该帮这些未成年人士走上正确的道路,教导他们正确的价值观。”
多丽丝苏菲雅早前向妇女部提问,如何看待吉兰丹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夫早前建议检讨现行法律,尤其在未成年人之间自愿或情投意合发生性关系的案件,以便对涉案男女双方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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