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9日讯)2022年峇冬加里土崩造成31人罹难事故,23名幸存者与罹难者家属起诉雪州政府和其他6造疏忽一案中,雪州农业发展机构(PKPS)提出申请,要求法庭裁定3项法律问题,意在实质上解决该机构与起诉人之间的纠纷,但申请遭高庭驳回。
这意味着,上述案件仍需通过审讯,来作出最终裁决。
23名罹难者家属和幸存者于2024年10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渡假村业者大马植物园度假村(MBGR)私人有限公司、营地业者BL Agro有限公司、雪州工程局主任、雪州政府子公司InfraSel、雪州农业发展机构、乌雪县议会及雪州政府列为答辩人。
起诉人指出,截至2019年3月7日,雪州农业发展机构是该露营地的注册和实益拥有人,但未能监督和监管露营地经营者及度假村业者进行土地清理工作。
雪州农业发展机构入禀法庭提出的3项法律问题,包括作为露营地的前注册拥有人,该机构是否仍对现注册拥有人及其承租人的合法访客或受邀者负有法定责任,即便土崩发生时该机构已不再对土地拥有控制权或所有权。
“第二,若法庭认定该机构对事故负有责任,则需判断在其拥有土地期间,现土地所有人或其承租人及其他相关方的行为或不作为,是否中断因果关系,从而使该机构免责。
“第三,若上述第二个问题答案为否,则需考虑在机构拥有土地期间,其行为或不作为所产生的诉讼请求,是否已超过1953年诉讼时效法令第6(1)条文规定的追诉期限。”
3法律问题做法不妥
高庭司法专员叶静玉(译音)指出,雪州农业发展机构提出事先裁定3项法律问题的做法不妥,因为这些问题与必须在庭审中验证的争议密不可分。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PKPS在放弃露营地所有权之前,对营地土地的开发活动究竟了解多少、是否同意或参与多少。
“法庭认为,如果PKPS主张自2018年以来斜坡存在潜在损害,那么这个问题无法通过简易程序裁定。”
她说,目前尚无法确定潜在损害具体何时发生,以及这种损害是否导致第一次山体滑坡或引发第二次滑坡。
“因此,本案仍需在审判中进一步审理,作出最终裁决。”
对于法定诉讼时效,叶静玉指出,也需要根据事实判断。
对此,她驳回雪州农业发展机构的上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