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因无法生育与富商丈夫前后领养了5名孩子,妻子却虐待其中4人,丈夫忍无可忍与她离婚,法官指她的行为对家庭带来“痛苦和折磨”,因此仅分得1090万元(约3469万5517令吉)婚姻资产的5.1%,也丧失所有孩子抚养权。
根据高庭判词,这对夫妻在2008年3月1日结婚,婚姻维持了16年,在去年11月18日离婚。
《联合早报》报导,53岁的男方是3家公司的董事,并在第一家和第二家公司各持有45%股份,第三家公司则发他9160元(约2万9157令吉)月薪。他也是一名工程师。
虽然第三家公司是男方和合伙人创办的,但却是在女方和合伙人的名下,她也从这家公司领6000元(约1万9098令吉)月薪。不过,男方指她其实长年在家,没有真正在工作。

由于2人无法生育,因此在2013年到2018年间领养了5名年龄介于7岁到12岁孩子。
怎料,女方被发现虐待其中4名孩子,唯独偏爱11岁老二。男方随之成功为自己和孩子申请个人保护令。
女方的行为,严重至被虐的四名孩子被儿童保护服务带走,安排入住进儿童收容所,而女方也不得探视他们。
男方最终因无法接受女方虐待孩子的行为,申请离婚。女方一开始还参与离婚程序,进行协商,但今年4月15日后不再理会,没有提供所需资料与文件,也没有出庭。
从男方提供资料计算,双方婚姻资产总额为约1086万8138元。
根据手上证据,法官认为女方对这个家没做出多少贡献,反倒是带来“痛苦和折磨”,但考虑到她对偏爱的孩子仍照顾有加,最终裁定女方可分得5.1%婚姻资产。五名孩子的抚养权和照看权,则完全归于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