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说明,法庭释放被告与否的决定,是依据每宗案件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作出判断,而非总检察署的政策所左右。
他说,一个案件的案情实质取决于事实和法律的强弱,而非技术性或程序性的因素。
因此,他驳斥部分人士认为法庭释放被告是出于总检察署政策的说法。
“那是法庭的决定,不是(总检察署)政策,法庭是依据每个案件自身的实质情况来判断。”
莫哈末杜苏基是接受《每日新闻》询问时,针对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在议会厅质问总检察署的政策,即为何一些贪污案被告可以缴付罚款了事,这么回应。
郭素沁周三(5日)是以土团党泗岩沫区部署理主席阿当拉兰为例,指后者在Jana Wibawa计划案被控12项控状,最终缴付410万令吉罚款被无罪释放;反观槟州前首长林冠英被控涉及槟城海底隧道计划贪污案已审讯5年之久,至今仍没有结果。

相关新闻>>国会动态|土团领袖撤控林冠英被审5年 郭素沁质疑检控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