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总检察署将针对吉隆坡高庭就华裔牧师许景城与玻璃市社运分子安里仄末失踪案,裁决政府和警方须负起法律责任及赔偿家属,提出上诉。
该署今日发文告指出,经研究和考虑法官的裁决后,该署将向上诉庭提起上诉。
吉隆坡高庭周三裁定,政府和警方在华裔牧师许景城失踪案,必须为疏忽、渎职、违反法定职责及侵犯基本自由负起法律责任,并择定需从许景城失踪日,也就是2017年2月13日起,每日向其妻子刘秀玉支付1万令吉,直至寻获许景城。

截至昨日,许景城已经失踪3187天;这意味政府与警方须支付累计约3100万令吉给其家属。
高庭也裁定,警方与政府为玻璃市社运分子安里仄末的失踪事件负有替代责任,需支付其妻子诺哈雅蒂300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昨日也谕令警方重启此案调查,每两个月须向总检察署报告进展,并指示撤换原任调查官,由其他官员接手,强调警方未履行保护公众的法定职责。
2017年2月13日,许景城在八打灵再也被蒙面人绑架。;019年,人权委员会报告认定,许景城为“强迫失踪”受害者,涉及警方政治部,政府随后成立专案小组调查,但相关报告未公开。
安里仄末是在2016年11月24日,离开其玻璃市加央住家后,宣告失踪;2019年4月3日,人权委员会裁定安里仄末遭遇“强迫失踪”,绑架者是警方政治部人员。
同年,诺哈雅蒂入禀诉讼,要求了解其丈夫的下落并寻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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