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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缅甸非法外劳洗车 女商人被控付4千保释

(关丹30日讯)巫裔女涉嫌包庇及聘用缅甸籍偷渡客为洗车工,今日被控上庭,面对聘请罪名时不认罪。

被告卡蒂嘉依布拉欣(52岁),来自登州甘马挽,今日在关丹第一推事庭,由莫哈末费道斯副检察司,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55B(1)(聘请)条文进行提控程序,承审推事为依丽娜奥斯曼。

据控状,她于本月9日下午2时20分,在关丹飞机场路甘榜班当一区的,聘用一名没有任何身分证明文件和工作准证的17岁缅甸籍偷渡少年。

一旦罪名成立,每聘用一名的雇主,可面对被判罚款最低1万令吉或不超过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2名每日被迫打工超过12小时的缅甸籍外劳和外籍童工获法庭批准3个月人身保护庭令。

卡蒂嘉不认罪后,费道斯建议法庭将保释金定为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而被告代表律师阿末三苏则提出是名单亲妈妈的被告,在关丹市拥有房产,与11岁女儿同住,而且在关丹彭亨城市转型中心附近开设一家,有足够理由向法庭保证弃保潜逃风险极低。


依丽娜奥斯曼经考量,最终允许卡蒂嘉以4000令吉由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11月14日过堂。

2外劳和被剥削

2名外劳和外籍每日被迫打工超过12小时,被警方解救后,获法庭批准为3个月人身保护令。

此案是继关丹警方接投报,于本月9日下午2时20分,前往关丹飞机场路甘榜班当一区的一家展开取缔行动时,揭发该剥削员工及权益。

此庭令由查案官莫哈末安万助理警监,周四(30日)在关丹交通推事庭,援引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670法令)14条文,以案中被迫在打工的20岁男外劳及12岁男童,不但每日工作时长12小时,员工宿舍环境更不适合居住为由,向推事华喜达提出申请。

华喜达随后接纳警方申请,分别将两人安顿在新山武吉申荣儿童庇护所及马六甲丹绒吉灵拘留营,为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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