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3日讯)一名银行职员因涉嫌与“天空行动”(Ops Sky)有关受贿助申请个人贷款案件,今日在地庭被控104项涉及39万8100令吉的贪污罪名,但被告否认有罪。
根据所有控状,被告再米扎尼(43岁)身为人民银行沙登拉也分行的贷款单位主任,被指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4年10月4日期间,接受一名42岁的人士与一个银行户头转至其妻子银行户头的39万8100令吉贿款。
这笔钱是作为协助一名客户同时向数家银行申请个贷的酬劳,让有关客户获得数个超出资格限制的个贷,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罚款不少于贿款的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来自反贪会的慕亚兹阿末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15万令吉保外、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月到邻近的反贪会报到,以及不与任何控方证人接触。
被告的代表律师阿里克扎卡里,以被告需承担2名年幼孩子与母亲,以患有肾病的姐姐的生活费,加上被告需医治痛风的理由,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额。
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过后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以及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并择定12月17日再次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