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讯)53岁黄子佼黄子佼持有2259部少年性影像案,21日辩论终结,定11月25日宣判。庭讯结束后,黄子佼泛泪、啜泣追着1名告诉代理人说“请帮我转达我的歉意”、“我懂得被害人的痛”,但他在开庭时则说“我不懂法律”。讽刺的是,黄子佼曾为司法院推动“国民法官”制度的代言人。
庭讯从早上10时32分开始,11时49分结束。审理期间,黄子佼表示因为此案他“失去一切”,而且还有赡养费要支付,告代则表示“被害人的人生还没开始”。

黄子佼持有2259部少年性影像,被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罪起诉,黄侦查时认罪,审判时又翻供,台北地方法院判他8月徒刑,并科罚金10万台币(约1万4000令吉)。台北地检署另查获黄子佼还涉持有其他未成年人性影像,高院并案审理,被害人从35人增为47人。
据悉,此案所有47位被害人都是未成年,黄子佼庭前抵达高院时,先以90度鞠躬隔空向被害人道歉,欲展现其悔意。庭毕,黄子佼又当庭向被害人律师深深一鞠躬,律师则称“已和37位未成年被害人和解”。据了解,一审的35位被害人中,尚有2人未和解。

不过,出庭的一位被害人律师抨击黄子佼毫无和解诚意,20日晚才联系要谈和解,似乎只剩她们还未和解,“都是话术”,而且黄子佼提出的和解谈件让人无法接受。此外,目前还有多位被害人无法找到,主管机关卫福部有必要依据儿童及少年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第2项规定,以诉讼代理人对黄子佼提告,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