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联合创办人拉蒂花批评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动用公帑,起诉关注和评论大马政治的澳洲专栏作者穆雷亨特(Murray Hunter)。
她说,如果该委员会负责人认为有人对其作出不实言论,正确做法是发文告否认、解释或澄清指控。
她认为,一个由公款资助的机构,不能因为被批评就起诉诽谤。
拉蒂花今日发文告指出,这种做法会对公众讨论的行为造成寒蝉效应。

“他们必须停止把自己视为会受批评伤害的私人个体。为什么多媒体委员会要用纳税人的钱去打击批评者?你不能动用公共资源来对付公众。”
她促请政府立即介入并制止这种行为,并制定明确政策,禁止政府机构或法定机构基于公众的言论或批评而兴讼。
此外,拉蒂花质疑,多媒体委员会的文告未明确说明,这是否一个经过完整审讯后的决定,抑或是由于穆雷不在国内应诉,而作出的缺席判决(default judgment) 。
“众所周知,他目前身在泰国,应对一宗因多媒体委员会报案而引发的刑事案件。”
媒体早前报导,穆雷亨特因批评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在泰国被扣留48小时及被控,但已获准保释,目前等待11月17日案件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