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巫统总秘书兼人民信托局主席拿督阿斯拉夫指出,出于教育目的鞭打学生的规矩自1954年至今不曾作废,只是需严格遵守程序,如仅校长能鞭打学生。
他说,鞭打学生是最后选择,且目的在于教育而非惩罚,校长也不得当众鞭打学生,必须私下进行。
阿斯拉夫昨天在面子书撰文说,他接待来访的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尔兹里和大马人权委员会首席儿童专员法拉妮妮后,3人就涉及儿童的霸凌和犯罪问题,商讨提供觉醒意识、法律知识、谘询指导和心理干预的重要性。

他们也谈及,不论当事人是否自愿,涉及未成年人的性行为在法律上都被视为强奸。
阿斯拉夫说,人权委员会儿童专员办公室、律师公会同意和人民信托局合作,动员所有律师公会成员前往人民信托局属下的全马教育机构,推广对校园霸凌、青少年犯罪及毒品问题的认识。
“此举旨在确保预防与教育层面干预,配合法律与校规执行,落实我一直强调的‘你碰,你就离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