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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家人发生争执 华男竟纵火烧屋

16日讯)华裔男子与家人发生争执,愤而烧母亲的住家,被警方逮捕后被控罪行。

被告是37岁的散工陈辉祥(译音),未婚,他今日被警方拘押到第二地庭面控。

控状指被告于上周五(10月10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县巴莪市镇(Pekan Pagoh)焚烧其70岁母亲的住家,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36(烧屋)条文; 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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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来摄)


被告俯首认罪,唯法官莫哈末凯里基于被告理解能力不强,决定下周三(22日)进行宣判,以确保有华语翻译员在场,以便被告更容易理解控状与判决。

此案主控官迪雅娜副检察司。

被告陈辉祥(中)在休庭后,被庭警带离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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