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地庭今日基于槟州前首长林冠英需要经常出国履行公务,因此批准他永久性取回护照,但必须每月前往反贪会报到。
林冠英被控涉及槟城海底隧道计划贪污案今日续审。他是基于需要频繁出国履行其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发展促进会(ACAPICD)名誉主席职责,而向法庭申请永久性取回护照。
他目前是在100万令吉保释金和2名大马公民担保下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之一,是他的护照须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

在今日开庭后,承审法官阿祖拉先聆听控辩双方就上述申请的陈词。
辩方律师海占奥马陈词时指出,林冠英受委为该会名誉主席,已获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信函支持。
“作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发展促进会的名誉主席,申请人(林冠英)需要经常出国参加会议、大会或国际展览。
“申请人申请永久性取回护照并非为了度假,而是代表政府履行官职职务。如果没有申请人出席,其他人也不能代表申请人出席。”
律师说,若每次都须临时向法庭申请取回护照,将会贬损被告造成难堪,甚至显得有失体面。
然而,主控官法拉雅思敏副检察司反对该申请,因为法庭必须考虑林冠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和法律规定的惩罚,以及被告潜逃风险。
控方也说,被告身为具影响力的政治人物,也可能干扰控方证人。正因如此,须维持较高的保释金额及严格的附加条件,以提醒被告不要有妨碍司法程序的倾向。
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阿祖拉批准林冠英永久性取回护照,但替代条件是必须每月前往槟城反贪会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