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就首相署前部长瓦塔慕迪,寻求高庭宣判他受委首相一职的任命违反联邦宪法和无法律效力,入禀法庭申请撤销瓦塔慕迪的诉讼,并指有关诉讼出于个人政治利益及骚扰。
瓦塔慕迪是于今年8月12日入禀高庭,以安华在2022年,本应不具参选第15届全国大选的资格为由,寻求高庭宣判他上阵打扪国会议席后胜选的结果,以及受委首相一职的任命违反联邦宪法和无法律效力。
根据本月10日入禀法庭的文件,安华寻求法庭马上驳回瓦塔慕迪对他的兴讼,并指该诉讼违反了宪法及法律中关于挑战选举结果的多项程序与规定,包括联邦宪法第118条文阐明,除非通过选举诉讼,否则不得质疑任何选举结果。

安华说,此诉讼违反选举罪行法令第33条文与第38条文,第33条文阐明,挑战选举结果必须提交至选举法官审理;第38条文则规定提交选举诉讼的时限,瓦塔慕迪是逾期兴讼,因此不具法定资格(locus standi)。
“此诉讼不当及附带目的,包括为获取政治利益,以及骚扰答辩人(安华)。诉讼应立即被驳回,它显然无法成立,不具合理诉因,属无理取闹、滥用司法程序。”
此外,安华也向高庭提出暂停审讯的要求,直至撤销申请的结果有定案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