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槟州前首长林冠英被控槟州海底隧道贪污案证人,即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祖希尔米供称,所谓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其实只是用来蒙蔽公众视线的手段,更准确地说,是一场土地骗局。
辩方随即提出反对,要求删除上述及其他数段证词内容,并指有关段落的证词并无事实根据,属于祖希尔米的个人意见及主观判断。
但承审法官阿祖拉允许证人继续念出证词,并表示会在控辩双方之后针对相关证词段落是否被采纳一事进行陈词后,才裁定是否删除相关的段落。

33岁的祖希尔米是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第38名控方证人,今日续审时,他在控方的引导下宣读书面证词。
祖希尔米指出,他于2020年1月开始参与有关“三条主要道路与隧道项目”的调查工作,当时担任特别行动小组成员,并在同年6月15日被委为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的查案官。
他说,当时接获调查组主任莫哈末舒克里的指示,负责展开此案的调查工作,并需定期汇报进展。
他确认被委任为查案官后,确实已接获有关的投报。
祖希尔米供称,该案的投报内容指林冠英涉嫌滥权,在授予价值67亿令吉的“三条主要道路及隧道建设项目”予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时,滥用首长的职权与地位。
他说,这份投报是由反贪会官员罗薇娜撰写的,并根据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29(1)条文提交。
祖希尔米说,他根据调查结果确认上述投报内容属实,并将在法庭上汇报调查详情。
他说,作为此案查案官,他强调自己的调查是公正,且没偏颇任何一方。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祖希尔米会继续出庭供证。
祖希尔米的书面证词有多段内容遭到辩方提出反对,指部分段落属意见性陈述,而非事实陈述,因此不应被接纳为证据。
辩方律师蓝卡巴星指出,证人可以陈述在调查期间所做的事、所查获的文件、所录取的证人口供,以及调查的范围,这些都没问题。
“但如果他进一步下结论、评论案件的性质,那只是他的个人意见。”
蓝卡巴星指出,为避免浪费法庭时间,辩方不会针对每一段落逐一提出反对,而是将在证人完成供证后,统一提呈一份书面异议清单,并附上相关法律依据及案例。
他强调,若有关陈述被裁定为不具可采性,则应删除,因为这类证词内容可能对被告(林冠英)造成偏见。
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中,中标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是由BUCG(北京城建集团)和数家公司组成的财团,此案的关键证人拿督扎鲁当时以BUCG代表的身分,出席了与槟州政府就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召开的数场会议。
此外,祖希尔米供称,他向扎鲁及其他证人录供,并查核支持这些证词的文件,经过比对后,他发现扎鲁的证词并非捏造或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