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黑兰12日综合电)伊朗资深保守派人士、“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成员穆罕默德·雷扎·巴霍纳尔10月3日表示,《头巾与贞洁法》已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道德警察无权因女性未佩戴头巾而处罚她们。
巴霍纳尔指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制度正在逐步、温和地进行改革。体制的总体决定是,目前没有一项强制佩戴头巾的法律在实施。”

外界认为,这一表态显示出伊朗当局对强制佩戴头巾的立场出现松动。
但巴霍纳尔的表态并不意味着“头巾法”已被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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