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根据《2026年财政展望和中央政府收入预估》,截至2025年6月尾,政府债务与负债总额为1兆6946亿令吉,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84.1%。
报告指出,政府债务与负债包括中央政府债务、担保承诺、公私合作项目(PPP)的财务义务及私人主动融资(PFI)。
目前,中央政府债务与负债根据2023年公共财政及财政责任法令整合,使得负债管理能够更加有效且负责任。
报告指出,在财政担保方面,根据现行法律框架,财政担保受4项法令管辖,即1957年财务程序法令、1965年贷款担保(法令人团体)、1963年贷款担保法令和1972年贷款担保法令。
随着国会通过2023年公共财政及财政责任法令,财务担保的范围和报告已标准化,涵盖上述4法令下的所有担保工具。
截至今年6月尾,财务担保总额达4247亿令吉,占GDP的21.1%,仍低于2023年公共财政及财政责任法令附表第一规定的25%上限。
1965年贷款担保(法令人团体)法令下的担保小幅增长1%,达到3361亿令吉,占GDP的16.7%,这得益于政府审慎管理担保,并将担保集中于现有项目与计划范围。
1957年财务程序法令下的担保包括担保书与支持函,以及公共担保计划,截至今年6月尾,政府因担保函与支持函承担的风险敞口为311亿令吉,占GDP的1.5%。
“公共担保计划包括商业融资担保计划、房屋信贷担保计划(SJKP)及绿色科技融资计划。这些计划的累计担保额度为575亿令吉,占GDP的2.9%。”
1972年贷款担保法令和1963年贷款担保法令并未规定任何担保,即对多边金融机构融资的担保。
累计财务担保2371亿
担保承诺方面,截至今年6月尾,占1965年贷款担保(法令人团体)法令和1957年财务程序法令下累计财务担保的55.8%,较2024年尾小幅上升0.4%,至2371亿令吉。
报告指出,其他负债方面主要包括两部分,即实施公私合作(PPP)和私人主动融资(PFI)所产生的财务义务。
PPP目前分为付费模式及联合融资模式,截至2025年6月尾,共有108个PPP采用联合融资模式,政府累计财政承诺达1120亿令吉,较2024年尾增长5.9%。
新增的PPP包括资产租赁、废弃物转化能源以及农业灌溉项目。
此外,私人主动融资包括公共设施、教育、可负担住房、技能开发及政府设施维护。
截至今年6月尾,PFI累计承诺为414亿令吉,较2024年的428亿令吉有所下降。
需主动识别负债风险
报告指出,财政可持续性需要采取主动方式来识别并控制政府负债所带来的风险,包括扩大对财务担保、PPP和或有负债的风险评估范围,以确保在任何潜在风险成为财政成本之前都能及早发现。
报告总结,多项负债义务已全额偿还,且没有新增的担保承诺,中央政府的债务与负债保持在可控状态,风险暴露受到有效管理。
“这一局面体现了财政纪律与可持续性,并受到综合框架的支持,从而能够限制风险暴露并保护公共财政。”
报告说,政府的最新改革可以更有效地优化资源使用,以资助对国家和人民具有战略优先性的项目。
展望未来,政府将继续在公共财政管理中全面纳入财政风险因素,以营造有利的投资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实现国家的增长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