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一名服装贩商因在今年5月踩踏侄子的头部并导致受伤,今天在士拉央推事庭被判监禁5个月。
推事莎芘丽娜峇卡是在被告诺阿斯末莫哈末胡申(36岁)承认指控后,作出上述判决;被告的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控状指诺阿斯末于今年5月26日凌晨1时,在黑风洞的沙姆德拉花园的一间屋子内,致伤10岁侄子,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 兼施。
根据案情,受害者母亲目击被告在屋里的一间房内,作出上述行为,当被问及原因时,被告声称受害者偷了他的打火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