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8日讯)13名男子今日在地庭被控参与名为“Captain Praba党”(Geng Captain Praba)的有组织犯罪集团。
被告分别是27岁的拉威德兰、37岁的梅甘纳坦、20岁的迪尼斯、29岁的乌塔亚拉古、31岁狄尼斯、19岁的惹凡、28岁的山嘉兰纳拉亚南、35岁的佐斯华、25岁的迪温德兰、29岁的诺卡祖、22岁的迪瓦嘉兰、26岁的隆格斯瓦兰和36岁的威嘉亚古马。
由于案件属高庭管辖范围,因此通译员在法官阿末卜艾面前分别以淡米尔语念出他们的控状后,并未记录他们认罪与否。
根据控状,他们被指于2023年12月至2025年9月11日期间,在位于瓜拉冷岳仁嘉隆的一个油棕园内,参与该犯罪集团活动。

他们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被认定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
本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除了梅甘纳坦、山嘉兰纳拉亚南和威嘉亚古马没有代表律师,其余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坤亚兰。
法庭不批准所有被告保释,并将案件择定于11月1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