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控辩双方在已故财政部前部长敦达因遗孀杜潘娜伊玛未申报财产案中,针对案件法律问题达成协议,控方同意撤回寻求展延案件,以及针对高庭允许法律问题移交联邦法院而提出的上诉申请。
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指出,控辩双方已就此事达成协议。
高庭法官慕尼案迪记录了控方寻求撤回上述两项申请,并择定11月10日聆审此案。

娜伊玛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古迪尔星。
娜伊玛是于2024年1月23日,在地庭被控不遵守反贪污委员会通知书的条款,没申报所有名下资产,包括位于吉隆坡的Ilham大厦和吉隆坡及槟城的几个地皮。
因此,她被控抵触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娜伊玛是于2024年2月29日,申请把有关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0(5)、第36(2)和第62条文以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32(3)(b)条文的法律问题,交由法院定夺。
然而,地庭法官阿祖拉于2月18日,以娜伊玛的申请没有理据为由,驳回她的申请。
高庭于8月21日,批准娜伊玛寻求把8道法律问题,转交联邦法院定夺的申请。
控方随后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同时也寻求展延案件直到上诉申请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