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一名现职教师及一名退休教师今日分别被控上乔治市推事庭,指控他们在2023年以藤条鞭打一名13岁男学生,导致对方受伤。
两人皆否认有罪,分别获准保释。
根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报导,目前仍是教师的47岁被告刘德华(译音)今日在第二推事庭听取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他被指于2023年8月2日下午4时,在东北县一所国民型中学的纪律室内,以藤条鞭打一名13岁男学生,造成受伤。

此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故意造成伤害),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鞭笞,或同时施加其中两项刑罚。
副检察司西蒂努法丽欣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在4000令吉;辩方律师郭依婷则请求减低保释额,并指出被告已婚,育有3名子女,分别为11岁、15岁及18岁。
推事最终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附加条件不得在案件审结前骚扰受害者,此案件订于11月11日过堂。
在另一推事庭,退休教师钟建明(59岁,译音)也面对鞭打同一名受害学生的指控。
他被指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5时30分,在同一所学校内犯下上述错误。
推事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附加条件不得干扰受害者,案件订于11月4日过堂,以交付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