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日讯)华裔妙龄母亲把3个月大女儿贩卖给一对华裔夫妻,以获取2000令吉,今日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
被告为现年22岁的甄卿婷(译音)在甲市爱极乐法庭,聆听通译员以华语读出控状后,在地庭法官罗哈杜面前考虑3秒后认罪。

不过,由于控方还未完成案情等文件,主控此案的诺阿丝妮妮副检察司要求另择日下判。
法官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案件定于10月14日下判,同时谕令被告每个月到警局报到,此案婴儿交由甲州社会及福利局照顾。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9月17日晚上8时许,在甲市万达卡峇某洗衣店,被发现把3个月又12天大的婴儿,交给一对51岁及35岁夫妇,以获取2000令吉,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4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8(1)条文下处罚。
(本报郑素瑾摄)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20年及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来自巴生的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她及担任货仓管理员的丈夫育有3名孩子,分别3岁、2岁及3个月的婴儿,两名孩子由双亲照顾,她则全职妈妈照顾婴儿。
据了解,事发时被告及丈夫因经济问题发生口角,急需用钱的被告瞒着丈夫,把3个月大女婴售卖给来自霹雳州的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