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一名付费电视台前女员工涉嫌未经授权修改客户账户资料,她昨日被控时,地庭通译员用了将近2个小时念出其135项控状。
这些控状是48岁被告诺拉依达尤被控743项在公司系统内,未经授权将普通客户账户转换为企业账户指控的一部分。
《马来西亚前锋报》报导,在提控程序期间,被告在代表律师丹尼尔安纳马莱的陪同下,在法官苏海拉哈伦面前对所有控状均表示不认罪。
庭审于中午12时左右开始,持续了近两小时,于下午1时45分结束。其余控状预计将在今天和明天继续念出。

自6月以来,法庭已对她念出的控状共计297项。其中在6月4日,被告对30项控状表示不认罪,然而,由于被告在第30项控状时突然晕倒,案件被迫中断。
6月26日,法庭又用了近两小时念出132项额外控状,随后因被告称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法庭谕令她到霹雳乌鲁近打幸福医院(也称红毛丹精神病院)接受一个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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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医院确认,在案发期间,被告精神状态正常,并清楚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后果。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3年10月30日至2020年8月20日期间,在位于敦拉萨路的Menara Icon犯罪,因此抵触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第5(1)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5(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每项控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监禁最高7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