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青年于4年前出于好意,与购买其房屋的购屋者签下借款协议,允许后者以5年分期方式,偿还15万令吉的购屋余额,然而后者仅偿还2万令吉后,就以诸多理由推搪停止还款,事主催债反遭对方弟弟威胁!
事主罗先生(29岁,餐饮业者)今日透过甲洞社青团团长谢志威召开记者会说,上述位于沙登的双层排屋原是他与家人一起住,他们搬迁后把单位出租,上述购屋者是名印裔女子,也是其租户,2021年买屋时已租屋1年多。
“对方当年要求买下该单位,价格为55万令吉,但她当时只能向银行借贷40万令吉,她说了许多理由,很想买下该单位,希望我通融,我最终同意与她签订友好贷款合约(Friendly Loan Agreement),让她可以分期限偿还另外的15万令吉。”

他说,合约内容是每月还2500令吉,但对方还了8个月,即2万令吉后,就没再还钱。
他指出,当时在行动管制令期间,他也不想咄咄逼人,但疫情后,对方还是不肯还钱。
“我联系她还钱,她每次都有很多不合逻辑理由,如要照顾老人无法工作、弟弟被捕、要结婚等,最终就是要表达无法还钱。”
他说,对方是一家六口住在一起,除了出面购屋的大姐外,还有2个妹妹及弟弟及他们的母亲。
“她说没有工作时,我曾尝试介绍工作给她们一家,不过她都没有回应。”
他指出,当时他本身在新加坡工作,每天要催债也是非常煎熬。

被对方2弟弟威胁
罗先生多次催债不果,甚至反遭对方2名弟弟透过电话,语带威胁地要他别再烦姐姐。
“当时是2023年,他们说知道我住哪里,要我别再找他们的姐姐。”
他说,他与购屋者最后一次联系是2024年,之后就无法联系上对方。
“之前虽然她没还钱,但我们一直在沟通,我也愿意给机会她,但去年尾后就再也联系不上。”
他指出,他偶尔会经过上述单位,知道对方仍住在该处,但他基于安全考量,没有上门找对方。
他说,他也不希望这些事影响到目前的工作。
“13万令吉不少,我也没有所谓的背景,这事为我带来很大的压力。”
他指出,他已在9月24日正式向警方报案。
(李玉珍)
事主已报警处理
谢志威说,罗先生已报案,他会协助向警方跟进案件,社青团的法律团队也会给予协助。
他指出,他们会以政党名义发函给对方,同时也会发出律师信。
他说,罗先生遭遇的事件不算是个案,他手头上也有数宗类似的“情感操控”,扮可怜博同情案例。
“目前坊间是有这类情况出现,大众应该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