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20日综合电)美国总统特朗普近日提告《纽约时报》、出版商企鹅蓝灯书屋以及2名《纽时》记者诽谤,索赔150亿美元(约631.1亿令吉),然而诉状冗长含糊、且充斥谩骂与攻击性语言,19日遭一名联邦法官驳回。特朗普可在28天内修正诉状后重新提交。
佛州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梅里戴(Steven Merryday)当天在裁决中指,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8(a)条规定,诉状必须简明扼要地说明原告有权获得救济,并非可用来向对手发泄愤怒的受保护平台,因此驳回特朗普此次提交的诉状。

梅里戴法官指出,特朗普提交的诉状仅指控两项简单的诽谤罪名,却长达85页,第一项指控直到第80页才出现,第二项则在第83页,即便以最宽松的标准解读第8条,且假设特朗普的指控属实,该诉状撰写方式仍违反法院规则,“明显不当且不可受理”。
法官的裁定并未涉及指控的真伪或诉求的有效性,但指出诉讼中有许多内容往往重复,且带有对特朗普的赞美,但实属多余。此外,还有更多持续不断、详尽、浮夸且拖沓冗赘细节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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