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一名网民近日在社交媒体发文,吐槽某酒店收费高昂,却规定下午4时才能入住、隔天早上11时就必须退房,让她感到极不合理,引发网民热议。
名为Min Mimiey的网民在Threads贴文抱怨,支付超过2000令吉,却只享有限的住宿时间,认为安排不公平。

“现在的酒店越来越迟才能入住,退房时间却越来越早。付了超过2000令吉,感觉很不公平。难道现在的酒店都这样吗?”
她还附上该酒店的预订截图,显示入住日期为9月17日至19日,入住时间为下午4时,退房时间则为早上11时。
帖文发布后,评论区涌现大量网民批评酒店“苛刻”,有人呼吁杯葛这类酒店,也有人要求贴主点名公布酒店名字。
部分网民猜测,酒店因高峰期清洁人手不足,才推迟入住时间;但也有人反驳,认为酒店应聘请兼职清洁工,而不是牺牲顾客的住宿权益。
另有网民说,若酒店规定下午2时入住、中午12时退房,还算在合理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