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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芙市议员指市政厅 无权干预社团注册局决定

(芙蓉16日讯)马华芙蓉市议员钟锦威呼吁,必须尊重(ROS)的权威,维护我国多元文化的和谐基础,不应贸然要求森美兰黄氏联宗会更换或拆除招牌。

▶相关新闻:招牌无马来文被令拆 森黄氏会所扬言斗到底

他说,昨日向森美兰黄氏联宗会发出通知,要求更改及拆除现有中英文招牌已引起华社关注与不安,他在第一时间于市政厅群组要求停止任何相关行动,并吁请立刻安排会议讨论此事,惟并没直接获答案。

“森美兰黄氏联宗会已成立56年,是会员众多的宗亲会,多年来在文化、教育、慈善等领域贡献良多。根据在网站查阅,该会名称及章程皆早在注册社团时,依据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提交并获批准,因此招牌名称及语言均属合法。”

钟锦威(中)与冯贵顺,在9月8日呈交“文化与历史遗产特别委员会”建议书予芙市长办公室秘书。
钟锦威(中)与冯贵顺,在9月8日呈交“文化与历史遗产特别委员会”建议书予芙市长办公室秘书。

他指出,如今被地方政府要求更换或调整招牌,无异是推翻联邦政府已批准的合法地位,不仅侵犯社团自主权,也增加社团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可谓劳民伤财举动。


钟锦威今日发表文告时说,如果仅因为招牌只有华文和英文字体就视为违规,全国数以千计的社团、华团、宗祠及商家,岂不都成“违法者”?这不仅制造混乱,更破坏我国多元文化基础。

“地方政府官员在执法时必须清楚区分商家广告牌和社团招牌,前者可根据地方政府附例要求,调整字体比例或语言,后者则属批准范围,地方政府无权干预。”

他举例,吉隆坡市政局在2024年曾发生类似事件,当时部分商家招牌双语问题被要求更改,经确认,商家受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及地方政府广告招牌附例管理,必须符合广告执照条件;社团则受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约束,地方政府无权要求更改社团已注册和获批准的名字或语言。

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网站显示,森美兰黄氏联宗会以“Negeri Sembilan Wong's Clan Association” 获合法注册。
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网站显示,森美兰黄氏联宗会以“Negeri Sembilan Wong’s Clan Association” 获合法注册。

钟锦威提及,他与芙蓉助理市议员冯贵顺已于9月8日,正式向芙蓉市长办公室提呈建议书,以要求成立“文化与历史遗产特别委员会”。

他说,该特别委员会旨在制定清晰指引厘清商家与社团在文化历史招牌的权责,平衡地方政府执法与多元文化保存之间的关系。

他希望通过成立特别委员会,让所有政策更透明和更有共识以便让多元文化得以延续,同时避免市政厅再度陷入类似争议。

他呼吁所有市议员,无论党派立场都应在此课题同心协力,共同保护社团合法权益,并重申将继续为芙蓉各族社团争取合理权益和捍卫文化遗产。

他也希望在未来的执法行动,多与社团及当地州市议员沟通,避免再度引发民众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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