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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挪用30万 判监5个月罚1万

(吉隆坡12日讯)一名承包商因将一名商人的30万令吉资金转至其公司银行户头,今日被控上地庭,被告俯首认罪后,被法庭判处监禁5个月和罚款1万令吉。

38岁的被告希尔米被控于今年5月6日,在敦善班丹路的一家咖啡厅协助转移43岁商人所拥的30万令吉资金,并将该笔资金存入被告公司DJ Hardware Enterprise的银行户头,而被告明知或有理由相信该户头不属于他。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转移或隐瞒财产),罪成可被判处监禁高达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主控官沙拉瓦南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适当的刑罚,以对被告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则请求法庭判处罚款。

法官阿兹鲁最终判处被告监禁5个月和罚款1万令吉,刑期从逮捕日9月9日算起。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再坐牢5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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