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9日讯)印裔男子涉嫌危险驾驶致死一名警员儿子,今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否认有罪,法庭允许他以5000令吉保释外出。
被告布瓦拉森(28岁)被控在今年8月6日清晨约6时35分,在芙蓉沉香路驾驶一辆奔驰轿车时,危险驾驶以致一名18岁的男子仄旺莫哈末阿吉夫慕斯达京死亡。据悉,死者的父亲是一名警员。
被告该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法令333)第41(1)条文,并可在同一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10年,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且不超过5万令吉,及至少5年吊销驾驶执照或被禁止申请新驾驶执照。
被告今日在庭上通过代表律师塔米尔否认有罪,主控官鲁比妮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以2万令吉保释金让被告保释,律师向法庭求情时,指被告目前已失去工作,家中经济靠被告的单亲母亲支撑,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数额。
推事努鲁莎奇雅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案件定于11月6日过堂。
